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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晓峰合伙人 · 律师

教育背景:安徽大学法学学士,北京大学法律硕士

专业领域:法律顾问、证券、公司收购兼并,金融

执业理念:

移动通信:15955184388

固定电话:0551-64566186

邮箱地址:gailawyer@sina.com

  • 主要业务领域
  • 教育背景
  • 执业经历
  • 代表业绩
  • 所获荣誉
  • 社会活动

证券业务

上市公司发行股票;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;上市公司资产重组;上市公司危机处理;尽职调查;合同、文件起草、谈判;交易需履行的授权、审批程序提供意见;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;交易后整合相关法律服务;其它服务。


金融业务

起草《贷款合同》,审查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及财产状况,起草有关的《担保合同》,审查担保物的合法性,对处理同业拆借、企业间非法借贷等相关纠纷提供专业意见;对涉及票据承兑、贴现、结算等领域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性意见,接受客户委托申请公示催告;审理投资项目的合法性;为债券的发行、偿债的担保、债券的承销提供法律意见,确保在实质条件上及程序条件上均合法合规;融资租赁和一般性租赁合同的起草及签订,审查租赁物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的主体资格。


公司业务

公司的设立、变更和注销;草拟股东出资协议、公司章程;公司、企业并购;股权转让、赠与、继承和抵押;提供税务合规审核,个人所得税咨询、筹划;招投标过程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;工程项目招标、投标;公司各类制度设计;公司法律顾问等其它服务。

安徽大学法学学士

北京大学法律硕士

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、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

1998年至2002年          安徽景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

2002年至2008年          先后在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

2008年至今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 副主任、创始合伙人

担任华夏银行、长春燃气、大连圣亚、宏源证券、融捷健康、方兴实业等多家上市公司法律顾问,为上市公司增发、并购、再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;出席公司股东大会、临时股东大会,列席董事会;为公司重大经营行为提供律师见证服务。


担任中国人寿、中国医药、空军一建、中航建设、中国铁塔等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,为企业提供公司治理、制度设计、合同审查、项目招标、兼并重组、重大诉讼事务办理等法律服务。


担任江特电机IPO项目主办律师,该公司2007年成功在深交所挂牌上市;参与新疆证券、湘火炬、合巢芜高速公司股权重组项目;作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、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律师库入围律师,为其提供多起专项法律服务。


在合肥市政府法制办挂职期间,积极参与《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办法》、《合肥市典当行监管暂行办法》、《合肥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暂行办法》等多项政府立法工作,参与京东方、361度公司、美的集团、格力电气等多项重大招商引资工作,以及市政府直升机项目、金鸡百花奖项目等重大项目的法律工作。

担任华夏银行、长春燃气、大连圣亚、宏源证券、融捷健康、方兴实业等多家上市公司法律顾问,为上市公司增发、并购、再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;出席公司股东大会、临时股东大会,列席董事会;为公司重大经营行为提供律师见证服务。


担任中国人寿、中国医药、空军一建、中航建设、中国铁塔等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,为企业提供公司治理、制度设计、合同审查、项目招标、兼并重组、重大诉讼事务办理等法律服务。


担任江特电机IPO项目主办律师,该公司2007年成功在深交所挂牌上市;参与新疆证券、湘火炬、合巢芜高速公司股权重组项目;作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、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律师库入围律师,为其提供多起专项法律服务。


在合肥市政府法制办挂职期间,积极参与《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办法》、《合肥市典当行监管暂行办法》、《合肥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暂行办法》等多项政府立法工作,参与京东方、361度公司、美的集团、格力电气等多项重大招商引资工作,以及市政府直升机项目、金鸡百花奖项目等重大项目的法律工作。

安徽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

安徽省信访事项依法终结评议团评议员

合肥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

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
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律事务处副处长(兼)

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公议员

合肥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

合肥市“六五”普法讲师团讲师